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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绿野协会影视资料VCD管理规定

    为让全国各地的人民群众都能方便地看到由国际环境影视集团(TVE),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其他国际组织提供,由北京地球纵观教育研究中心翻译的关于环境保护和儿童权益方面的影视资料,在全球绿色资助基金(GGF)的资助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ISTIC)的协助下,经过厦门大学绿野协会申请,北京地球纵观教育研究中心考察通过,将厦门大学绿野协会作为福建省及其周边省份分中心。我厦门大学学生绿野协会为保证VCD影视资料的安全和规范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人有义务保护资料的安全,妥善保管,做到不损失,不丢失。
2、任何人不得利用光盘进行赢利性活动以及进行带有商业性质的运作。
3、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
4、资料管理员必须认真保护,定期检查。尤其是资料借出前后都必须参照《借用协议》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协会理事给予解决。
5、资料管理员应该积极提高资料使用率,扩大对外宣传。向使用者提供资料前必须签订《借用协议》。
6、对于前来申请借用光盘单位,资料管理员必须审查,确定可信度,并确保不会从事商业性质的运作或进行营利性活动请其写申请书,然后才可以签订协议。
7、每次外借,管理员都必须填写《资料使用情况记录表》,并认真填写《分中心工作报表》,定期以报告形式上报北京地球纵观教育研究中心。
8、相关借用制度参照《借用规定》。
9、本协会开展活动申请借用资料。不必签订《借用规定》,但必须填写《分中心资料使用简记》以及《活动情况记录卡》。出现资料损坏或者丢失情形,由签名借用人赔偿损失。
10、远程外借费用由借用方负责,如果在借用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资料管理员上报北京地球纵观教育研究中心申请补充,所需费用亦由借用方负责。并酌情取消以后与之合作资格。

厦门大学绿野协会影视资料VCD管理员
200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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